根据《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川测发〔2021〕39号)要求,现将四川格锐乾图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甲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资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开。
如对上述单位申报的主要信息有异议,请向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行业管理处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3294813@qq.com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24年3月4日
附件1
申请测绘资质主要信息公开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所申请资质等级类别
单位名称 |
四川格锐乾图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性质 |
民营企业 |
注册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7号楼201室 |
法定代表人 |
余国 |
已有资质等级类别 |
|
申请资质等级类别 |
甲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二、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专业高级技术人员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备注 |
1 |
余斌 |
男 |
50 |
|
2 |
苏旭明 |
女 |
57 |
|
3 |
周炯 |
男 |
49 |
|
4 |
彭宏伟 |
女 |
57 |
|
测绘专业中级技术人员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备注 |
1 |
廖雷 |
男 |
33 |
|
2 |
贺燕 |
女 |
35 |
|
3 |
徐睿 |
女 |
28 |
|
4 |
吴成勇 |
男 |
37 |
|
5 |
余国 |
男 |
46 |
|
6 |
奚海峰 |
男 |
41 |
|
7 |
张国龙 |
男 |
48 |
|
测绘专业初级技术人员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备注 |
1 |
李文平 |
男 |
41 |
|
2 |
吴莉萍 |
女 |
36 |
|
3 |
何晓波 |
男 |
31 |
|
4 |
郑乃天 |
男 |
30 |
|
5 |
石晓兰 |
女 |
28 |
|
6 |
侯红梅 |
女 |
28 |
|
7 |
李克虎 |
男 |
30 |
|
8 |
张丽 |
女 |
27 |
|
9 |
李俊葵 |
男 |
26 |
|
10 |
高明阔 |
男 |
24 |
|
11 |
张晓龙 |
男 |
23 |
|
12 |
沈鑫 |
男 |
28 |
|
13 |
边新宇 |
男 |
23 |
|
14 |
田淋竹 |
女 |
28 |
|
15 |
王荣华 |
女 |
27 |
|
#为2021版新测绘资质管理政策实施前测绘单位已有的用于申请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这部分人员在不离开本单位的前提下,实行“老人老办法”,原认定的专业和职称等级继续有效。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1 |
刘银波 |
男 |
34 |
所学专业:电子;职称专业:无 |
2 |
唐俊垚 |
男 |
31 |
所学专业:遥感;职称专业:遥感 |
3 |
杨汪艳 |
女 |
31 |
所学专业:无;职称专业:无 |
4 |
王芸 |
女 |
31 |
所学专业:无;职称专业:无 |
5 |
习杰琳 |
男 |
26 |
所学专业:无;职称专业:无 |
6 |
程培修 |
男 |
23 |
所学专业:无;职称专业:无 |
7 |
王成 |
男 |
26 |
所学专业:无;职称专业:无 |
8 |
邹银海 |
男 |
24 |
所学专业:无;职称专业:无 |
9 |
雷顺 |
男 |
23 |
所学专业:无;职称专业:无 |
10 |
李策 |
男 |
50 |
所学专业:无;职称专业:无 |
11 |
胡超 |
男 |
35 |
所学专业:无;职称专业:无 |
12 |
孙恒程 |
男 |
29 |
所学专业:无;职称专业:无 |
13 |
李杰 |
女 |
30 |
所学专业:无;职称专业:无 |
14 |
师志杰 |
男 |
24 |
所学专业:无;职称专业:无 |
15 |
范佳伟 |
男 |
21 |
所学专业:无;职称专业:无 |
16 |
陈治维 |
男 |
29 |
所学专业:建筑;职称专业:无 |
三、技术装备
序号 |
技术装备类型和精度 |
技术装备品牌型号 |
数量 |
1 |
GNSS接收机(不低于5mm+1ppm精度) |
中海达V90 |
1 |
2 |
GNSS接收机(不低于5mm+1ppm精度) |
海星达IRTK2 |
1 |
3 |
GNSS接收机(不低于5mm+1ppm精度) |
iRTK2 |
1 |
4 |
GNSS接收机(不低于5mm+1ppm精度) |
v90 |
1 |
5 |
GNSS接收机(不低于5mm+1ppm精度) |
v200 |
1 |
6 |
GNSS接收机(不低于5mm+1ppm精度) |
iRTK2 |
1 |
7 |
全站仪(不低于2秒级精度) |
中海达全站仪ZTS-420R |
1 |
8 |
全站仪(不低于2秒级精度) |
中海达全站仪ZTS-420R |
1 |
9 |
无人飞行测量采集系统 |
大疆航拍无人机 精灵PHANTOM4 RTK |
1 |
10 |
无人飞行测量采集系统 |
中海达iFLY 复合翼无人机V10、正摄载荷模块Z130、五相机倾斜载荷模块iCam Q5mini |
1 |
11 |
遥感图像处理系统 |
遥感影像匀光处理软件——GeoDodging4.0 |
4 |
12 |
地理信息处理软件 |
GIS采集软件 |
4 |
13 |
地理信息处理软件 |
GIS采集软件 |
1 |
14 |
地理信息处理软件 |
GIS采集软件 |
2 |
15 |
地理信息处理软件 |
GIS采集软件 |
2 |
16 |
地理信息处理软件 |
地理信息处理软件 |
2 |
17 |
地理信息处理软件 |
地理信息处理软件 |
4 |
18 |
数据服务器 |
戴尔R740XD |
1 |
四、测绘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基本情况(项目地点、作业内容等) |
验收时间 |
所属专业类别 |
测绘金额(万元) |
验收机构 |
1 |
南江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
1.收集整理自然资源管理数据 领取调查基础数据后,要在汇总国家、省、市下发的各类管理数据的基础上,补充收集整理县级各类自然资源管理数据。收集各地林草部门实施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成果、退耕还林还草和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实施的2021年188体育平台成果;收集增减挂钩、土地开发整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用地审批(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等相关管理资料;收集增减挂钩与补充耕地复核整改﹑耕地动态监测、耕地卫片监督、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环保督察和例行督察等工作成果。 2.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更新 (1)内业调查 将2021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部综合监管平台中的用地管理信息、上一年度变更调查未修改的未更新图斑,县级补充提取的变化信息以及县级执法、土地复垦、旱改水、土地登记、征地、供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退耕还林还草、沙漠治理、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生态修复、环保督查等日常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套合在正射影像图上,制作县级2021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 (2)外业调查 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县级工作底图中所有的外业调查图斑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的地块,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废弃、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确定上一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中的城市、建制镇、村庄、临时用地、推堆土区、光伏板、拆除未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变化情况。 与农业管理部门、村组干部沟通,了解耕地改种或轮种菜、棉、油等状况,开展外业核实、内业上图,进一步更新上一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的耕地种植属性标注。 (3)调查举证 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应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举证平台。 调查时要逐图斑拍照举证(依据影像能够明显判读为建设用地,如果按照建设用地调查可不举证)。按建设用地调查的图斑,如果举证照片不足以确认为建设用地的,还须拍摄内部照片;按设施农用地调查的图斑,须拍摄建筑物内、外部照片或能反映用途的建、构筑物照片,其中依据影像特征能够准确认定的打谷场等可不举证;国家下发的疑似建筑物的图斑,实地不是建设用地或设施农用地的,须拍摄举证照片。 对于上一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的农用地图斑更新为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未利用地的,水田更新为水浇地或旱地、水浇地更新为旱地等耕地内部二级类变化的,必须实地举证。对于其他变化更新图斑,如果遥感影像不能准确判断地方更新地类正确的,应全部予以举证。 3.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2021年度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中发生变化的图斑,补充开展变化调查。城镇村庄内部调查应首先开展新增城镇村庄范围的调查工作,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成果;原城镇村庄内部地类变化根据地方实际组织开展,来不及在初报成果上报时限完成的,可在上报初报成果时予以说明,并在上报数据后继续开展调查工作并在核查整改时补充上报。 4.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根据日常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2021年度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不动产调查相关规定,开展权属界线补充调查。收集民政部门县级及以下行政界线调整批复文件资料,比对2020年度变更调查现有县乡(镇)村调查界线,确需调整的,专报省厅审核后纳入本年度变更调查。 5.更新耕地图斑坡度级和田坎系数 将数据库中新增耕地图斑与全国国土调查时利用DEM制作的坡度图套合,按要求确定新增耕地坡度分级。 6.2021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 按照统一的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1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并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开展数据库质量检查,确保更新数据库成果完全通过国家下发的质检软件检查。 7.配合开展国家、省市级核查和数据库质检入库 负责成果的全面自查,积极做好国家、省市核查意见的核实整改,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限期完成数据库质量修改完善, 确保全区调出成果数据顺利录入国家级数据库。 8.分析汇总调查成果 形成初步调查成果后即可开展汇总分析工作。县级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与质检入库后,开展最终成果的汇总分析工作,形成县级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各类分析报告成果,报市级审核汇总。 9.开展调查成果整理 调查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后,开展成果整理,汇总形成县级调查成果并上交市级进行检查。 10.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
2022-12-09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136.50 |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青川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
2021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2021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矢量)、数据成果分析报告等。其中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2021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2021年度变更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2021年度变更调查举证(BGDC2021)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 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内容 1.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1)县级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析报告。 (2)县级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类型统计表。 (3)县级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方案。 (4)县级可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矢量数据成果:包括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成果、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成果和指标矢量数据(没做的不用提交)。 2.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 (1)县级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分析报告。 (2)县级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分类型统计表。 (3)县级可恢复耕地资源实施方案。 (4)县级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矢量数据成果:包括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数据成果、可恢复耕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 3.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 (1)县级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分析报告。 (2)县级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分类型统计表。 (3)县级可垦造水田资源实施方案。 (4)县级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矢量数据成果:包括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数据成果、可垦造水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 |
2022-12-09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296.80 |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
3 |
达川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采购项目 |
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以下简称“2021年度变更调查”)是在2020年度变更调查基础上开展的全要素变更,是“三调”成果现势性不断更新和完善的延续,是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动态监测、卫片执法和建设用地审批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底版和基础,是增减挂钩、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成果核定的依据,更是履行“两统一”职责的国土空间管理的唯一底版。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收集整理自然资源管理数据 领取调查基础数据后,要在汇总国家、省、市下发的各类管理数据的基础上,补充收集整理县(区)级各类自然资源管理数据。收集各地林草部门实施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成果、退耕还林还草和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实施的 2021年188体育平台成果;收集增减挂钩、土地开发整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用地审批(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等相关管理资料;收集增减挂钩与补充耕地复核整改﹑耕地动态监测、耕地卫片监督、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环保督察和例行督察等工作成果。 2.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更新 (1)内业调查 将2021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部综合监管平台中的用地管理信息、上一年度变更调查未修改的未更新图斑,县(区)级补充提取的变化信息以及县(区)级执法、土地复垦、旱改水、土地登记、征地、供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退耕还林还草、沙漠治理、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生态修复、环保督查等日常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套合在正射影像图上,制作县(区)级2021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 (2)外业调查 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县(区)级工作底图中所有的外业调查图斑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的地块,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废弃、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确定上一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中的城市、建制镇、村庄、临时用地、推堆土区、光伏板、拆除未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变化情况。 (3)调查举证 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应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举证平台。 3.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2021年度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中发生变化的图斑,补充开展变化调查。城镇村庄内部调查应首先开展新增城镇村庄范围的调查工作,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成果;原城镇村庄内部地类变化根据地方实际组织开展,来不及在初报成果上报时限完成的,可在上报初报成果时予以说明,并在上报数据后继续开展调查工作并在核查整改时补充上报。 4.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根据日常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2021年度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不动产调查相关规定,开展权属界线补充调查。收集民政部门县(区)级及以下行政界线调整批复文件资料,比对2020年度变更调查现有县(区)乡(镇)村调查界线,确需调整的,专报省厅审核后纳入本年度变更调查。 5.更新耕地图斑坡度级和田坎系数 将数据库中新增耕地图斑与全国国土调查时利用DEM制作的坡度图套合,按要求确定新增耕地坡度分级。 6.2021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 按照统一的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1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并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开展数据库质量检查,确保更新数据库成果完全通过国家下发的质检软件检查。 7.配合开展国家、省市级核查和数据库质检入库 负责成果的全面自查,积极做好国家、省市核查意见的核实整改,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限期完成数据库质量修改完善,确保全县(区)调出成果数据顺利录入国家级数据库。 8.分析汇总调查成果 形成初步调查成果后即可开展汇总分析工作。县(区)级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与质检入库后,开展最终成果的汇总分析工作,形成县(区)级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各类分析报告成果,报市级审核汇总。 9.开展调查成果整理 调查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后,开展成果整理,汇总形成县(区)级调查成果并上交市级进行检查。 注:如因上级主管部门对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有新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的,以新的内容和要求为准。 四、成果要求 2021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2021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矢量)、数据成果分析报告等。其中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2021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2021年度变更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2021年度变更调查举证(BGDC2021)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 |
2022-12-09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165.70 |
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 |
4 |
达州市高新区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
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以下简称“2021年度变更调查”)是在2020年度变更调查基础上开展的全要素变更,是“三调”成果现势性不断更新和完善的延续,是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动态监测、卫片执法和建设用地审批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底版和基础,是增减挂钩、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成果核定的依据,更是履行“两统一”职责的国土空间管理的唯一底版。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收集整理自然资源管理数据 领取调查基础数据后,要在汇总国家、省、市下发的各类管理数据的基础上,补充收集整理县(区)级各类自然资源管理数据。收集各地林草部门实施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成果、退耕还林还草和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实施的 2021年188体育平台成果;收集增减挂钩、土地开发整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用地审批(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等相关管理资料;收集增减挂钩与补充耕地复核整改﹑耕地动态监测、耕地卫片监督、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环保督察和例行督察等工作成果。 2.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更新 (1)内业调查 将2021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部综合监管平台中的用地管理信息、上一年度变更调查未修改的未更新图斑,县(区)级补充提取的变化信息以及县(区)级执法、土地复垦、旱改水、土地登记、征地、供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退耕还林还草、沙漠治理、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生态修复、环保督查等日常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套合在正射影像图上,制作县(区)级2021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 (2)外业调查 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县(区)级工作底图中所有的外业调查图斑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的地块,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废弃、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确定上一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中的城市、建制镇、村庄、临时用地、推堆土区、光伏板、拆除未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变化情况。 (3)调查举证 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应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举证平台。 3.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2021年度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中发生变化的图斑,补充开展变化调查。城镇村庄内部调查应首先开展新增城镇村庄范围的调查工作,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成果;原城镇村庄内部地类变化根据地方实际组织开展,来不及在初报成果上报时限完成的,可在上报初报成果时予以说明,并在上报数据后继续开展调查工作并在核查整改时补充上报。 4.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根据日常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2021年度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不动产调查相关规定,开展权属界线补充调查。收集民政部门县(区)级及以下行政界线调整批复文件资料,比对2020年度变更调查现有县(区)乡(镇)村调查界线,确需调整的,专报省厅审核后纳入本年度变更调查。 5.更新耕地图斑坡度级和田坎系数 将数据库中新增耕地图斑与全国国土调查时利用DEM制作的坡度图套合,按要求确定新增耕地坡度分级。 6.2021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 按照统一的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1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并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开展数据库质量检查,确保更新数据库成果完全通过国家下发的质检软件检查。 7.配合开展国家、省市级核查和数据库质检入库 负责成果的全面自查,积极做好国家、省市核查意见的核实整改,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限期完成数据库质量修改完善,确保全县(区)调出成果数据顺利录入国家级数据库。 8.分析汇总调查成果 形成初步调查成果后即可开展汇总分析工作。县(区)级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与质检入库后,开展最终成果的汇总分析工作,形成县(区)级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各类分析报告成果,报市级审核汇总。 9.开展调查成果整理 调查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后,开展成果整理,汇总形成县(区)级调查成果并上交市级进行检查。 四、成果要求 1、数据要求:2021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2021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矢量)、数据成果分析报告等。其中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2021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互联网+”举证成果为MDB格式,2021年度变更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2021年度变更调查举证(BGDC2021)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 2、数量要求:满足项目各环节的需求。 |
2022-12-09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28.60 |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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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度广元市市本级重点区域自然 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操作指南》等有关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等现有成果,开展广元市市本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成主体性工作。夯实自然资源产权基础和数据家底,支撑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高程基准,用不低于1:5000调查比例尺,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结果,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成果,按相关要求划定登记单元界线,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开展地籍调查。通过确权登记,明确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或者代理行使主体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等信息,建立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库。根据审核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成果,协助完成登簿发证。若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发生调整,乙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提交补充成果。 1、主要任务 (1)资料收集和加工处理。根据工作需要,配合采购人全面收集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各类基础资料,主要包括:①项目区域范围内基础数据。包括正射影像图、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优于1米分辨率)等基础测绘成果,必要时进行航飞补充影像资料,生产1:2000比例尺标准分幅的正射影像;②项目区域范围内各类资源调查成果。包括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湿地资源调查、森林资源调查、水利普查、水资源调查等成果;③项目区域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成果资料;④项目区域内相关部门的公共管制要求和特殊保护规定等资料;⑤项目区涉及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管理或保护审批资料,水功能区划、河湖长制等相关资料,河流、湖泊等水流的管理范围和常水位线,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等。 (2)编制工作底图和确定登记范围。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按照技术标准规范,对资料进行数据矢量化处理、数据格式转化、坐标转换等空间图形处理,采取一定技术手段对不同比例尺数据叠加转换。以不低于1:5000的最新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制作,叠加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林区登记成果,以及公共管制和特殊保护等资料,编制工作底图,确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范围。 (3)预划登记单元。依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水资源专项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自然保护地规划成果、森林资源调查、湿地资源调查、水利普查等成果为基础,确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范围,预划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并实地核实登记单元界线,单元边界与不动产登记的物权权属边界,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工作界线和辖区行政界线做好衔接。登记单元预划分工作需采取内业预划分和外业实地核实相结合方式进行,确保登记单元预划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配合发布通告。根据工作部署和预划登记单元情况,配合登记机构制作通告,交由自然资源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户外张贴、网站发布、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通告内容包括:登记单元的预划分、开展自然资源登记的时间、自然资源的类型、范围,需要相关主体配合的事项及其他需要告知的内容。 (5)内业调查。根据工作底图和预划的登记单元范围,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水资源专项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森林资源调查、湿地资源调查、水利普查等成果为基础,采取室内判读为主、实地调查为辅的手段,提取各类自然资源的自然状况信息,并按登记簿记载要求开展统计分析。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等成果进行权属界线落地上图,在内业土地权属界线信息提取的基础上,结合预划登记单元外业实地核实工作,最终形成自然资源权属界线对照图表,对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公共管制要求进行内业整理、数据采集和技术关联。 (6)对权籍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类型进行实地核实。根据不动产登记成果,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为单位,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法对调查成果进行核实。在地方政府配合下,对已完成核实权属界线的成果,特别是重要界址点和权属纠纷界限进行统一实地核实处理,确保权属界线核实和重要界址点设定科学、准确、规范。对自然资源类型和三调成果不一致的,需进行实地核实。 (7)调查成果上图。按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自然资办发[2020]9号)等技术规定进行数据汇总,汇总登记单元范围内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公共管制情况,形成登记单元完整的调查成果。将登记范围内完整的调查成果上图,形成完善的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图件。 (8)数据入库。按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标准(试用版)》要求,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图等调查成果数据录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形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根据登记机构审核反馈意见,进一步做好数据成果的完善规范工作。 (9)配合开展登薄前审核。在登记机构前期数据审核的基础上,从技术层面按照制度规范配合开展登记审核工作,重点针对不同登记事项和内容,对整个登记工作流程、权籍调查工作成果等资料进行登薄前审核,提出审核初步意见。 (10)配合开展公告。配合制作公告文书,在自然资源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及指定场所发布公告,公告时长5个工作日。 (11)协助完成登簿发证。协助登记机构开展登记簿记载和关联工作,配合做好证书发放以及登记成果资料存档管理等工作。 |
2022-12-10 |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
75.70 |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
五、体系制度要求
具体要求 |
申请单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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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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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
1.设立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机构。 |
符合 |
2.从事涉密测绘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签订保密责任书,接受保密教育。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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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涉密设备与存储介质管理、涉密测绘成果全流程保密、保密自查等要求。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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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确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审批流程和责任人,未经批准,涉密测绘成果不得带离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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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密存储介质专人管理,建立台账;涉密设备与存储介质应粘贴密级标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不得接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涉密网络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实行物理隔离;涉密计算机外接端口封闭管理。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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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健全涉密测绘外业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实监管人员和保密责任,外业所用涉密计算机纳入涉密单机进行管理。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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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并长期保存,实行可追溯管理。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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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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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补充要求 |
1.涉密网络应配备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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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当确定安全控制区域,采取电子监控、防盗报警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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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配置符合要求的安全保密专用产品,包括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保密技术防护(三合一)、漏洞扫描、计算机病毒查杀、边界安全防护和数据库安全等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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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软件开发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内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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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经单位安全保密工作机构批准,单位内部涉密测绘成果不得采用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交换,应基于涉密网络操作,并进行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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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涉密测绘成果对外提供应配置专人专机。专机需安装安全审计软件,进行实时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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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配置红黑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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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地图服务补充要求 |
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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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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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人员 |
1.设立技术和质量管理机构。 |
符合 |
2.明确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技术和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技术和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测绘专业技术职称。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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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备与业务相适应的质检人员。质检人员应当是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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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4.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明确技术设计、技术处理和技术总结等要求。其中简单、日常性的测绘项目可以制定《作业指导书》。 |
符合 |
5.建立健全质量检查管理制度,明确过程检查、最终检查、质量评定、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等要求。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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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健全人员培训与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岗前培训考核、继续教育等要求。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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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健全测绘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明确测绘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日常管理等要求。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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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测绘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
符合 |
三、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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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人员 |
1.设立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机构。 |
符合 |
2.明确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及岗位职责。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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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3.建立健全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测绘成果接收、整理、保管、使用、销毁以及建立台账等管理要求。 |
符合 |
4.建立健全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安全保护制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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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
5.有专门的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库房,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尘、防磁、防有害生物和污染等安全措施。 |
符合 |
6.配有与业务相适应的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专用柜架、专用数据存储设备。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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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
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