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机关相关处(室):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范》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4月6日印发的《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立案查处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24年1月30日
索 引 号:001-2024-000017 文 号:川测发〔2024〕2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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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机关相关处(室):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范》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4月6日印发的《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立案查处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24年1月30日